paradise hotel busan

個人信息處理方針百樂達斯城個人信息處理方針。

釜山百樂達斯酒店株式會社(以下簡稱「酒店」)依據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第30條,為保護資訊所有人的個人資訊,以及確保能夠迅速且有效地處理相關投訴,特制定並公開如下個人資訊處理方針。 酒店的個人資訊處理方針可能因個人資訊保護相關法律或規定的變更,或是公司政策的改變而進行調整。若酒店的個人資訊處理方針有所修訂,酒店將透過官網,公告變更的內容。

主要個人資訊處理標示(標誌)

一般個人資訊收集

一般個人資訊收集

收集的個人資訊項目因服務而異。

收藏品 姓名、ID、密码、手机号码等

※ 詳細內容請參閱個人資訊處理政策正文。

個人資訊的保留期限

個人資訊的保留期限

各人資料的蒐集及保存期限如下。

Paradian Reward會員 ( 線上, 線下 )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Signature會員 ( 線上, 線下 )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FITNESS CLUB 회원 ( 線下 )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客房預訂 ( 線上, 線下 ) 預訂之日起5年
客房預先登記卡 ( 線上, 線下 ) 退房之日起5年
TO GO 預訂 ( 線上 ) 預訂之日起5年
餐飲場所預訂 ( 線上, 線下 ) 預訂之日起5年
體驗專案預訂 ( 線上 ) 預訂之日起5年
行動APP - 入住顧客 ( 線上 )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 但,移動門記錄為預訂之日起5年 )
宴會活動預訂 ( 線下 ) 簽約之日起5年

個人資訊處理委託

個人資訊處理委託

為了改善我們的服務,我們委託以下個人資訊處理。

受託人 G1SOFT株式會社 , MacCube株式會社 , Grid System株式會社 , CHTECH株式會社社
, 韓國移動認證株式會社 , Sure M株式会社 , Sundari SPA
, 大元保潔 , 韓國資訊通訊株式會社 , HCG
, KT株式會社 , SK Broadband , IBS Industry , Mr.Devello , MBI Solution株式會社
, TAIHOINST , Media Solution , SI集團 , 百樂達斯株式會社(再受託人 : SK C&C, SK shieldus) , S1 , Amano Korea

個人資訊處理目的

個人資訊處理目的

個人資訊處理的目的因服務而異。

处理目的 识别个人、提供服务和信息、处理投诉等。

※ 詳細內容請參閱個人資訊處理政策正文。

個人資訊的提供

個人資訊的提供

我們提供您的個人資訊來分享獎勵積分。

我们提供什么 姓名、电话号码、奖励积分

投訴受理部門

投訴受理部門

為了處理顧客的意見和投訴,我們指定了以下個人資訊管理負責人、負責人和投訴處理負責人。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 尹鎮相 常務理事 -
個人資訊保護管理員 金玄旭 組長 051-749-2658
個人資訊保護擔當人 李昌熙 主管 051-749-2657
個人資訊保護及投訴受理擔當人 都基成 主管 051-749-2018
個人資訊保護及會員管理擔當人 李權慧 主管 051-749-2012

※ 若將滑鼠的游標置於標誌處,即可查看細節。關於細節內容,請參閱下列個人資訊處理方針。

目錄

個人資訊處理方針由下列內容構成。

※ 若點擊目錄,即可連結至對應的正文。

1. 個人資料的處理目的、收集項目、保留期限

酒店僅收集為營運顧客制度所需的最少量個人資訊,並且僅針對年滿19周歲以上可註冊會員的成年人。即使未填寫可選填的項目,亦不影響服務的使用。 酒店將所收集的個人資訊用於下列目的。顧客提供的所有個人資訊僅限作為下列用途,若使用目的發生變更,將事先取得顧客的同意。

  1. 1) 個人資訊的收集範圍
    1. a. 必填項目:關於細節資訊,請參閱[個人資訊收集及使用目的]
    2. b. 可選填項目:關於細節資訊,請參閱[個人資訊收集及使用目的]
    3. c. 線上服務使用過程或提供服務業務處理過程中,將自動生成下列資訊:(服務使用記錄、網路連線記錄、Cookie、IP地址資訊、訪問日時)
    4. d. 不收集可能侵害顧客人權的敏感個人資訊(種族及民族、思想及宗教信仰、出生地及籍貫、政治傾向及犯罪記錄、健康狀況及性生活等)
    5. 收集到的個人資訊可能經「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的假名化(以下簡稱「假名資訊」)處理後,作為統計編制、科學研究,以及公益記錄保存等的用途。
  2. 2) 個人資訊收集方法
    1. a. 通過酒店官網、書面表格、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途徑,並且經個人資訊收集同意程序後收集
    2. b. 於常規提供服務的過程中,自動收集生成的洽詢內容及使用記錄、支付記錄、使用記錄等資訊
    3. c. 酒店在收集顧客個人資訊時,原則上必須通過合法程序取得會員的同意,並且必須讓顧客於酒店現場或官網註冊會員時,完成對於服務使用條款及個人資訊處理的同意程序。若顧客未填寫必填項目的資訊,將無法完成會員註冊或使用服務,但是未填寫可選填項目的資訊,則不影響會員的註冊及服務的使用
  3. 3)未經資訊所有人同意即可處理的個人資訊項目
    1. 酒店於未經資訊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可處理下列個人資訊項目:
      개인정보 수집 및 이용 목적
      區分 收集專案 收集目的 法律依據 保留期限
      線上 客房預訂
      (官網)
      必填 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支付資訊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 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預訂之日起5年
      顧客預訂
      (電話)
      必填 姓名、手機號碼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預訂之日起5年
      客房預先登記卡
      (移動端/自助服務終端)
      必填 姓名、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國籍、性別 身份驗證及成年確認、預約及支付款項、提供設施使用便利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退房之日起5年
      TO GO 預訂 必填 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預訂之日起5年
      餐飲場所預訂
      (官網)
      必填 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支付資訊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預訂之日起5年
      餐飲場所預訂
      (電話)
      必填 姓名、手機號碼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預訂之日起5年
      體驗專案預訂 必填 姓名、手機號碼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預訂之日起5年
      線下 顧客登記卡 必填 姓名、性別、手機號碼、國籍、支付資訊 預訂及支付款項、身份驗證流程、提供便利設施的使用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退房之日起5年
      餐飲場所預訂 必填 姓名、手機號碼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預訂之日起5年
      宴會活動預訂
      (婚禮/家庭聚會/宴會)
      必填 姓名、手機號碼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4款 (合約的簽訂及履行) 簽約之日起5年
  4. 4) 經資訊所有人同意處理的個人資訊項目
    1. 酒店於處理下列個人資訊項目時,必須事前取得資訊所有人的同意:
    2. A. 必須同意
      개인정보 수집 및 이용 목적
      區分 收集專案 收集目的 收集依據 保留期限
      線上 網站會員
      (Paradian Reward會員)
      必填 ID、密碼、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電子郵箱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Signature會員 必填 姓名、手機號碼、住所、支付資訊 為提供使用服務所必須的身份驗證、會員資格,以及確保各類會員的權益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行動APP(入住顧客) 必填 ID,密碼、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電子郵箱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移動電子鑰匙(Mobile KEY)使用所需的客房門禁資訊及發放/使用記錄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但,移動門記錄為預訂之日起5年)
      線下 Paradian Reward會員 必填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 提供會員服務所需的身份驗證流程及投訴受理、消費積分的累積,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聯繫方式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Signature會員 必填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支付資訊 提供會員(Paradian Reward、Signature)服務所需的身份驗證流程、投訴受理、消費積分的累積、發生緊急情況時聯繫方式的確保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FITNESS CLUB會員 必填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聯絡方式、照片、車牌號碼 提供會員(Paradian Reward、SIGNATURE)服務所需的身份驗證流程及投訴受理、消積分的累積,以及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聯繫方式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3. B. 可選同意
      개인정보 수집 및 이용 목적
      區分 收集專案 收集目的 收集依據 保留期限
      線上 網站會員
      (Paradian Reward會員)
      可選 地址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客房事先登記卡
      (移動端/自助服務終端)
      可選 車牌號碼 停車優惠登記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退房之日起5年
      線下 Paradian Reward會員 可選 公司名、職務、地址、電子郵箱 提供會員服務所需的身份驗證流程、投訴受理、消費積分的積累,以及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聯繫方式,並且為顧客提供客製化服務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資訊通信網法》
      第50條第1項
      (廣告性資訊發送)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Signature會員 可選 公司名、職務、電話號碼、地址、國籍、傳真號碼、電子郵箱 提供會員(Paradian Reward, Signature)服務所需的身份驗證流程、投訴受理、消費積分的積累、發生緊急情況時聯繫方式的確保、為顧客提供個性化服務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資訊通信網法》
      第50條第1項
      (廣告性資訊發送)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FITNESS CLUB會員 可選 公司名、公司聯絡方式、公司地址、職務 提供會員(Paradian Reward, FITNESS CLUB)服務所需的身份驗證流程、投訴受理、消費積分的積累,以及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聯繫方式,並且為顧客提供客製化服務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資訊通信網法》
      第50條第1項
      (廣告性資訊發送)
      至註銷會員時為止
      客房登記卡 可選 公司名、電子郵箱、車輛號碼 為入住顧客提供便利及客製化服務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退房之日起5年
      宴會活動預訂
      (婚禮/家庭聚會/宴會)
      可選 公司名、職務、公司電話號碼、私宅地址、私宅電話號碼、電子郵箱 身份識別、服務及資訊提供、投訴受理、顧客洽詢說明, 以及為顧客為提供客製化服務 《個人資訊保護法》
      第15條第1項第1款
      (資訊所有人同意)
      簽約之日起5年
  5. 5) 酒店可依據法律規定,並且於符合收集目的合理相關範圍內,未經會員同意使用個人資訊。此時將綜合考量下列因素:是否與原先收集目的有關聯性;依據收集情境或處理慣例是否存在可預測性;是否不當侵害資訊所有人的權益;是否已採用假名資訊,或是加密等安全保障措施。

2. 未滿14歲兒童的個人資訊處理事項

  1. 1) 酒店為處理未滿14歲兒童的個人資訊須取得同意時,必須取得該兒童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 2) 酒店取得法定代理人對於處理未滿14歲兒童個人資訊的同意時: 可要求兒童提供法定代理人的姓名、聯繫方式等最少限度資訊。對於需要兒童資訊的活動設施(如BMW兒童駕駛員),將通過寫有同意內容的同意書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方式,確認該事實。

3. 個人資訊的銷毀程序及方法

  1. 1) 當個人資訊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達成時,將立即銷毀顧客的個人資訊。(但對於事先取得顧客同意收集的資訊,將按照同意的保留期限處理)
    1. a. 使用期限:自註冊會員後,使用服務之日起,至註銷之日或服務合約終止日中,較早的時間點。
    2. b. 保留期限:關於細節內容資訊,請參閱[個人資訊收集及使用目的]
  2. 2)依據韓國《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若因確認交易相關管理義務關係等理由,需要保留資訊時,將於規定期限內予以保留:
    1. a. 服務使用相關個人資訊(登入記錄)
      - 保留依據:韓國《通信秘密保護法》
      - 保留期限:3個月
    2. b. 合約或要求取消合約等相關記錄
      - 保留依據:電子商務等的消費者保護相關韓國法律
      - 保留期限:5年
    3. c. 付款及商品供應等相關記錄
      - 保留依據: 電子商務等的消費者保護相關韓國法律
      - 保留期限:5年
    4. d. 消費者投訴或糾紛處理記錄
      - 保留依據: 電子商務等的消費者保護相關韓國法律
      - 保留期限:3年
    5. e. 標示/廣告相關記錄
      - 保留依據: 電子商務等的消費者保護相關韓國法律
      - 保留期限:6个月
    6. f. 信用資訊收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記錄
      - 保留依據:信用資訊的利用及保護相關韓國法律
      - 保留期限:3年
    7. g. 費用多繳、欠繳,或是存在糾紛時,將保留至問題解決時為止
      - 保留依據: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第15條第6項(個人資訊處理者的正當權利)
  3. 3) 銷毀方法
    1. a. 銷毀程序:酒店將選定需銷毀的個人資訊,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銷毀。
    2. b. 銷毀方式: 將採用不可恢復的方式銷毀以電子檔形式記錄∙存儲的個人資訊;將通過碎紙機粉碎,或是委託專業銷毀認證機構進行以紙本記錄∙儲存的個人資訊的焚燒處理。

4. 個人資訊的超範圍使用及向第三方提供

顧客的個人資訊僅限用於[個人資訊處理目的、收集項目、保留期限]中已聲明告知的範圍,絕不於該範圍外使用,或是提供給其他個人、企業或機構。但取得顧客同意,或是於以下情形時除外:

  1. 1) 為結算服務相關費用所必要時;
  2. 2) 為履行服務合約,並且因經濟或技術原因,難以正常取得顧客戶同意而必要時;
  3. 3) 於相關機構因法律或偵查目的依法提出要求時,或是相關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時的情況下,我們將綜合考量下列因素:是否與原始收集目的相關;依據收集背景或處理慣例,是否具有可預測性;是否不當侵害資訊所有人的權益;是否已採取假名資訊,或是加密等安全措施
  4. 4) 酒店為提供更優質服務,將嚴格依照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必須取得資訊所有人的明確同意,並且僅限最小範圍地收集必要的個人資訊。
    개인정보의 목적 외 사용 및 제3자에 대한 정보 제공
    受提供者 提供專案 使用目的 保留使用期限
    Paradise City 姓名,電話號碼,Reward消費積分 Reward積分共享 至註銷Reward會員時為止
    (但交易資訊為5年)
    Sundari SPA

5. 個人資訊處理業務的委託

酒店為提升服務品質,可能委託外部機構進行收集、處理及管理顧客戶的個人資訊等業務。

  1. 1) 委託處理個人資訊時,將通過書面、電話、電子郵件,或是網站等方式,事先告知委託方與受託方之間的關係及責任範圍等相關事項。
  2. 2) 委託處理個人資訊時,將明確規定必須遵守的個人資訊保護相關事項,以及個人資訊的保密義務等內容。
  3. 3) 酒店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以及順利處理業務,讓顧客能夠更加方便地使用服務,因此將顧客的個人資訊依照下列方式,委託外部專業機構進行處理(包括收集、保管、處理、使用、提供、管理、銷毀等),並且要求受託方履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指示、禁止向第三方提供、事故時的責任承擔、委託期滿後立即歸還或銷毀個人資訊等義務,進行管理。
  4. 4) 為提升服務品質,受託機構會對會員的個人資訊進行收集與分析,並且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於委託合約中規定必要事項,以確保個人資訊獲得安全的管理。
    1. a. 將通過電子郵件、電話或網站等方式公佈受託方、受託範圍,以及共用資訊的範圍等相關事項。
    2. b. 委託合約中規定服務提供商必須遵守個人資訊保護相關指示、履行個人資訊保密義務、禁止向第三方提供等條款,並以電子檔案保存合約內容。
    3. c.根據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6條第6項,受託方若需將個人資訊處理業務再委託時,必須事先取得酒店的同意
    4. d.當前個人資訊處理受託方,以及執行的業務內容如下。
      개인정보의 위탁 처리
      위탁받는 자(수탁자) 위탁하는 업무의 내용
      G1SOFT株式會社 業務系統開發及維護,網站開發及維護
      MacCube株式會社 網站DB保安,,網站DB維護
      Grid System株式會社 業務系統DB維護,內部職員DB維護
      CHTECH株式會社社 業務用PC維護
      韓國移動認證株式會社 加入網站會員時身份驗證服務營運
      Sure M株式会社 條碼MMS文字發送服務營運,Kakao通知消息代發送
      Sundari SPA 水療預約及管理
      大元保潔 洗滌及管理
      韓國資訊通訊株式會社 信用卡支付服務營運
      HCG 內部員工人事系統開發與維護
      KT株式會社 SMS、MMS簡訊發送
      SK Broadband
      IBS Industry 監視器資訊處理設備(CCTV)營運,客房保潔管理
      Mr.Devello 行動APP開發及維護
      MBI Solution株式會社 釜山百樂達斯酒店1:1問答服務系統解決方案營運
      TAIHOINST 韓國國內線上旅行社客房預訂業務自動化及Naver預訂自動化
      Media Solution 自助服務終端程式開發與維護
      SI集團 內部網路及安全設備維護
      百樂達斯株式會社 百樂達斯集團綜合ITO營運營
      S1 樓館出入管控及進出人員管理
      Amano Korea 停車管制系統營運營
    5. e. 再委託企業如下:
      개인정보의 위탁 처리
      受託人 再受託人 委託業務內容
      百樂達斯株式會社 SK C&C 百樂達斯集團綜合ITO營運營
      SK shieldus 百樂達斯集團安防ITO營運

6. 個人資訊安全保障措施

酒店採取下列措施,確保個人資訊的安全:

  1. 1) 管理性措施:制定並實施內部管理計劃,以及檢查落實情況。定期舉行展員工培訓,設立及營運專職管理部門
  2. 2) 技術性措施: 對個人資訊處理系統等實施訪問許可權管理,以及安裝訪問控制系統,並且採取其他相關保護政策,實施網路阻斷措施。此外,對個人資訊進行加密處理,保存並檢查登入記錄,並且安裝且更新安全程式,,隨時監控檢查並完善個人資訊處理系統的漏洞
  3. 3) 物理性措施: 嚴格控制機房、資料室等區域的人員進出,將檔案、輔助儲存煤介等存放於帶鎖的安全場所,並且採取防災減災安全措施,對輔助儲存媒介質的帶出/帶入進行管控

7. 假名資訊處理相關事項

  1. 1) 處理目的
    1. - 釜山百樂達斯酒店依據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8條之2規定,將收集的個人資訊進行「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的假名化 (以下簡稱「假名資訊」)處理後,作為下列用途: ▸ 統計編制 ▸ 科學研究 ▸ 公益記錄保存
  2. 2) 處理及保留期限
    1. - 於假名資訊使用期間予以保留,達成目的後立即銷毀。
  3. 3) 向第三方提供假名資訊的相關事項
    1. - 向第三方提供假名資訊時,僅限提供業務處理目的所需的最小範圍資訊;
    2. - 向第三方提供假名資訊時,必須於合約中註明下列安全保障條款:禁止對假名資訊進行重新識別;禁止作為聲明目的以外的用途;以及其他的假名資訊相關安全管理要求
  4. 4) 假名資訊處理相關事項
    區分 處理目的 處理項目 保留及使用期限
    科學研究 釜山特級酒店及國內遊客消費軌跡與效果分析研究 顧客資訊(顧客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到訪時間) 消費資訊(消費類型、消費金額)、會員資訊(會員類型、會員等級) 2025年7月31日
  5. 5) 向第三方提供假名資訊的相關事項
    受提供者 受提供者的使用目的 提供項目 受提供者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統計廳 假名資訊結合 顧客資訊、消費資訊、會員資訊 至假名資訊完成結合時為止
  6. 6) 假名資訊委託處理的相關事項
    受委託人 委託業務 保留及使用期限
    Nice ZiniData 釜山特級酒店及國內遊客消費軌跡與效果分析 2025年7月31日
  7. 7) 依據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8條之4(假名資訊的安全保障義務等)規定的假名資訊安全保障措施相關事項
    1. a. 管理性措施:制定並實施內部管理計劃,定期舉行員工教育
    2. b. 技術性措施:對個人資訊處理系統等實施接觸權限管理制度,安裝接觸控制系統,對識別特定當事人資訊等進行加密處理,安裝安全程式
    3. c. 物理性措施:對機房、資料室等進出人員實施控管

8. 關於個人資訊自動收集裝置的安裝、營運及拒絕相關事項

酒店採用Cookie技術,以便隨時儲存及檢索顧客資訊。Cookie是指酒店官網營運伺服器發送至顧客流覽器之包含少量訊息的文字檔,該檔會隨顧客瀏覽網站時被下載到顧客的硬體設備中。酒店基於下列目的,採用Cookie等技術:

  1. 1) Cookie等技術的使用目的
    1. a. 通過分析網站會員與非會員的造訪官網的頻率、造訪的時間等,以便掌握顧客的偏好及關注領域、追蹤顧客活動軌跡、瞭解各類活動的參與程度及次數等,從而提供能夠滿足顧客喜好的客製化服務
    2. b. 顧客持有是否安裝Cookie的選擇權。顧客可通過網頁流覽器選項設定選擇:允許所有Cookie、於每次儲存Cookie時進行確認,或是拒絕所有Cookie的儲存。
  2. 2) 拒絕安裝Cookie的設定方法
    1. a. 關於拒絕安裝Cookie的設定方法 ,顧客可通過網頁流覽器選項設定:允許所有Cookie、於每次儲存Cookie時進行確認,或是拒絕所有Cookie的儲存。
    2. b. 設定方法範例:
      ▶ 網頁流覽器中允許/封鎖Cookie
         - Chrome(Google流覽器):網頁流覽器設定 > 個人資訊保護及安全 > 刪除網路流覽記錄
         - Edge(Microsoft 流覽器):網頁流覽器設定 > Cookie及網站權限 > 管理及删除Cookie及網站數據
      ▶ 行動端流覽器中允許/封鎖Cookie
         - Chrome(Google流覽器):行動流覽器設定 >個人資訊保護及安全 > 刪除網路流覽數據
         - Safari(Apple流覽器):行動設備設定 > Safari > 高級 > 封鎖所有Cookie
         - Samsung Internet(三星流覽器):行動流覽器設定 >網路流覽記錄 > 刪除網路流覽數據
  3. 3) 若拒絕安裝Cookie可能導致服務的提供受到限制。

9. 資訊所有人與法定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及行使方法相關事項

  1. 1) 顧客可隨時要求取消對個人資訊收集、使用及提供的同意,並且有權要求查閱、更正、暫停處理,或是刪除個人資訊。網站會員可通過官網「我的頁面」直接查詢、修改,或是刪除個人資訊,又或是通過「"使用洽詢」,提出查閱要求。普通會員可親臨酒店,或是聯繫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絡酒店方,酒店方將立即採取銷毀等必要措施。
  2. 2) 由於顧客戶提供不正確資訊,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必須由顧客本人承擔。若有盜用他人資訊,或是提供虛假資訊等行為事實,不僅可能喪失會員資格,而且所有法律責任必須由個資訊盜用者,或是提供虛假資訊者承擔。
  3. 3) 顧客享有個人資訊受保護的權利,同時也有履行保護自身資訊,以及避免侵害他人資訊的義務。請妥善保管包含密碼在內的個人資訊,防止洩露,並且不得通過發佈內容等方式,做出侵害他人個人資訊的行為。如未履行以上義務而侵害他人個資及尊嚴, 必須依據韓國《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可能遭受懲處,請多加注意。
  4. 4) 關於未滿14歲兒童(以下簡稱「兒童」)的個人資訊查閱等的要求,必須由法定代理人直接提出。14歲以上的未成年資訊所有人可自行,或是通過法定代理人行使有關個人資訊的權利。
  5. 5) 依據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第35條第4項及第37條第2項規定,資訊所有人要求查閱或暫停處理個人資訊的權利,可能受到限制。
  6. 6) 若其他法律規定該個人資訊為收集項目時,則不得要求刪除其個人資訊。
  7. 7) 酒店將核實權利行使者是否為本人或合法代理人。

10.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及投訴受理部門

  1. 1) 酒店始終為顧客提供個人資訊保護相關的意見回饋及投訴管道,通過官網及顧客管理部門負責人的聯絡窗口,確保快速處理並回饋結果。
  2. 2) 酒店為保護顧客個人資訊並處理相關投訴,特設下列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
고객 의견수렴•불만처리 및 개인정보 보호책임자
區分 姓名 職務 隸屬 聯絡方式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 尹鎮相 常務理事 高管室 -
個人資訊保護管理員 金玄旭 組長 DT 051-749-2658 | ict@paradian.com
個人資訊保護擔當人 李昌熙 主管 DT 051-749-2657 | ict@paradian.com
個人資訊保護及投訴受理擔當人 都基成 主管 行銷 051-749-2018 | gsdo@paradian.com
個人資訊保護及會員管理擔當人 李權慧 主管 行銷 051-749-2012 │ khlee@paradian.com

11.權益侵害救濟方法

資訊所有人因個人資訊遭受侵害而需要救濟時,可向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個人資訊侵害舉報中心等申請洽詢或調解: 對於其他的個人資訊侵害的舉報、詢問,請洽詢以下列機構:

  • 1) 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無需區號)1833-6972 (www.kopico.go.kr)
  • 2) 個人資訊侵害舉報中心:(無需區號)188(privacy.lisa.or.kr)
  • 3) 警察廳:(無需區號 )182(ecrm.police.go.kr)

12. 個人資訊處理方針變更事項

本個人資訊處理方針制訂於2012年1月1日,依據法律法規、政策或安全技術的變更,必須追加、刪除,或是修改內容時,最遲將於新內容實施7日前,通過酒店官網公告變更的事由及具體內容。

- 個人資訊處理方針變更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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